退役军人就业扶持
发布时间:2024-12-19一、基层选聘
(一)依托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平台,对愿意扎根基层和服务群众的退役军人进行基层工作专项培训,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选到党的基层组织、村(社区)自治组织任职。
(二)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,可由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市县党委组织部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按照有关要求,面向退役军人党员进行选聘。
二、公务员招录
(一)招录对象
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。
(二)优惠政策
1.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(包括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和退役的直接招收军士)服役5年及以上的,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,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。
2.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考录工作时,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报考条件之一,优先考虑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大学生,年龄可相应放宽2岁。
三、事业单位招聘
(一)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,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、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,被团级(含)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官、优秀学员、优秀义务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,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,累积不超过8分。(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,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、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,不享受加分政策)。办理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按公招公告要求向有关部门递交证明材料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。
(二)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,与“三支一扶”“一村一大”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,共同纳入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。
(三)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,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。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,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具有服现役经历,新任镇(街道)武装部部长,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中选拔;新任事业编制基层专职武装干事,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。
(四)每年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,成都市根据当年招聘计划设定专门岗位,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单列计划招聘,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,原则上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可放宽至40岁(含40岁)。
(五)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、退役证书等相关资料,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。
四、企业招(聘)用
(一)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,可优先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黄页(目录);优先入围军队系统更新完善有关供应商目录;优先使用相关土地计划指标、优先续约;适当降低水、电、租金等费用,降低企业生产成本;提供融资配套等资金支持;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。【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:小微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(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,下同)占总职工数20%以上;中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10%以上;大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的5%以上;职工人数超过4000人的大型企业,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200人以上的,可视同“达到一定比例”。】
(二)对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(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)的企业,给予招工成本补贴,补贴标准为1000 元/人,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。【新成长劳动力:初次就业且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6到24周岁青年、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。补贴发放对象:招用新成长劳动力的各类企业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。】